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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別 | 中獎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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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獎 | 11174120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特別獎號碼相同者獎金1,000萬元 |
特獎 | 59276913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特獎號碼相同者獎金200萬元 |
頭獎 | 180799362059173864500205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頭獎號碼相同者獎金20萬元 |
二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|
三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|
四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千元 |
五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千元 |
六獎 |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 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百元 |
領獎期間自111年12月06日起至112年03月06日止
領獎注意事項
1.領獎期間自111年12月6日起至112年3月6日止,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(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、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)及中獎統一發票,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,逾期不得領獎。
2.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.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.中三獎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。
5.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繳納0.4%印花稅款,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,免繳納印花稅。
6.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,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。
7.詳細領獎規定,請查閱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。若有疑義,請洽財金公司客服專線:4128282(手機請撥:02-4128282),或至財金公司網站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