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批這次要來去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的小島國-聖露西亞(St.lucia)執行有任務的旅行,因為中圖會在紐約轉機及遊玩,所以按規定要辦理美國簽證。
好家在,去年(2012)的11/1起,美國已經正式宣布台灣正式加入免簽證計畫 (Visa Waiver Program, VWP),咱們到美國就不用再大老遠跑到 AIT (American Institute Taiwan,美國在台協會)辦理美簽,節省時間成本,且申辦費用也從將近 5,000 台幣將降至約500台幣(14美元),前往美國就不用再申請簽證,只要從網路上申請「電子旅遊許可 (ESTA)」就可以輕鬆完成過去複雜的簽證申請程序,非常方便唷!
該如何申請呢?請跟著以下步驟囉!
Step 1.前往旅遊許可電子系統 (ESTA)
旅遊許可電子系統(ESTA)目前已經提供繁(正)體中文的版本,方便台灣人民使用。
Step 2.點選[申請]開始進入申請 ESTA程序
此部分的左邊表格代表新申請用戶,若您尚在審核,則請點選右邊欄位按鈕,但調取用戶部分不在此次說明內。
Step 3. 閱讀並同意免責聲明
在這個頁面,主要是提醒你雖然通過 ESTA,但並不代表能夠進入美國本土。美國當地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局仍然有權利以任何的理由拒絕入境。基本上這是一個提醒,要去美國就得接受,所以,請選「是」吧!
Step 4. 了解「旅遊促進法」
Step 5.填寫個人資料
填寫此部分之前請先拿起您的護照來一一核對輸入,例如姓名大小寫和護照號碼,都是必須一模一樣,才能減少被退間的風險喲。如果不懂要填入什麼,可以按一下“問號”圖示,會有更進一步的說明。
Step 6.確認申請資料
此部分確認無誤後,須在最下方再次輸入護照號碼等相關資料來確認。
Step 7.付款前確認
Step 8.線上付款
Step 9.完成申請
Step 10.列印紙本ESTA
電子旅遊許可 (ESTA) Q&A
Q:免簽計畫通過後,是不是拿著護照就可以直接去美國?
A:不是,雖然不用申請美國簽證 (VISA),但是還是要先申請旅遊許可 (ESTA),才能前往美國。
Q:申請旅遊許可需要錢嗎?
A:是的! 申請費用是 14 美金,有效期限為 2 年 (或護照到期,以先發生為有效期限截止日)
Q:我想長時間待在美國,怎麼辦?
A:如果你待在美國的時間超過 90 天,那仍然需要申請簽證。持有旅遊許可只能基於商務或休閒目的在美國停留 90 天以內的時間。
Q:出國的時候需要把旅遊許可帶在身上嗎?
A:不需要。不過還是建議列印出來帶在身上,方便保存和隨時查詢自己的 ESTA 狀態。
Q:出國前幾天要申請 ESTA?
A:隨時都可以申請,不過官方建議最少在 72小時 (3天)前提出 ESTA 的申請,給自己一些緩衝的時間,以免一些突發事件造成行程延誤或無法出發。